个人怎么办理边防证
个人怎么办理边防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告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之规定: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边防证是公民在进出国家的一些边境地区的有效证件。
2.
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两张一寸相片,填写好边防证申请表。
3.
边防证申请表格填好后,拿到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4.
拿着边防申请表格到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办证处办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