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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要发展旅游,应该具备哪些先决条件 旅游业面临怎样的问题?

2023-03-13 04:09:32 互联网 未知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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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要发展旅游,应该具备哪些先决条件

一个城市要发展旅游,应该具备哪些先决条件 旅游业面临怎样的问题?

经济是社会的命脉,是一个社会持续健康向上发展的根本支柱,是一个链条,拉动着社会。它依托并承载着人们的生活,经济活动全球化,独立的社会群体才能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共荣,共同发展。无论是农业、工商服务业,它们的发展必须要符合一定的区位,符合当地的地理条件、经济的发展程度,才能起到对当地经济的推进作用,一个方面的过度、高速发展都将给社会造成隐患,旅游业也同样如此。

人类的生活离不开休闲,休闲活动与旅游又是息息相关的,休闲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为了一个新的拉动国家经济增长点的产业部门和消费方向。旅游业的发展势必成为众多学者专家们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然而,怎样发展旅游业才能使其更健康的、有利的可持续发展,而又不会让其成为过分影响地方经济的命脉的部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同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当地社会文化的影响也是具有两面性的。建立一个较完善的、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我认为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在资源上,它需要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特色的文化底蕴、历史价值。2、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无论一地的旅游开发条件是否优越,是否具有可开发性,首先它必须有便捷往来的交通,网络交通才能带来更多的外部游客。3、一定要有一批能够熟悉经营管理和新事物开发型的人才,并能继续吸引、网罗技术人员,能够拥有稳定的人才来源和技术源。4、有一个高效、勤奋,能够与各个政府部门主动积极联系、协调的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旅游者创造一个温馨、舒适、放心的旅游大环境,能为需要帮助的游客提供尽可能周到的服务。5、旅游活动的多样性。能为旅游者提供多样的,具有休闲娱乐性的项目,能让游客的心情尽可能的得到释放。6、旅游区要与商业、生活区有紧密的联系。7、做到不破坏周围环境,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应当合理的适应地区经济的发展与旅游资源,旅游服务设施平台和服务水平的建设应带有地区差异性。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快慢决定了消费水平的高低,开发适宜本地经济消费的旅游目的地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客源地与旅游地的距离影响着消费的高低,怎样的把握两者间的平衡是开发前首先要考虑到的,即要为当地的发展带来经济效益,又能最大限度的利用,不至于浪费资源。虽然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已为长距离的旅游活动减少了阻碍,但中短途的活动仍然是占主要部分。同时,旅游并不是只为富人服务的,它面向的是全社会,它要即能满足中高等收入人群的休闲,又能给更多的老百姓带来精神和文化上的享受,这才是发展旅游业所希望看到的。

不应当过分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应使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发展旅游应考虑到到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地理环境影响着人类的活动,同时人类的活动也给资源环境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合理利用区位优势,建立具有影响力,拥有核心作用的产业集群。积极的将自身与周边范围内的旅游资源联系起来,创造积聚效益。用品牌创造影响,用特色拉动效益,坚持独有的文化与历史要素,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旅游业可以成为一个城市发展的名片,提升城市的品味,定位文化风韵。

旅游业的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旅游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新兴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解决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带来巨大的帮助。旅游业所需的人才类型是多样的,大多数从业人员的技术要求较低,培训掌握难度比较容易。因此,就能为一部分文化水平较低的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旅游业对经济的影响:旅游业可以为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入,摆脱地区贫困,因其投入一般较低,因此对贫困地区的帮助是巨大的;促进了商业消费,加速了经济增长;合理和优化了产业结构部门,作为非生产性行业,带动了其它的相关产业;跨国旅游的飞速发展对本国的外汇收入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旅游业并不能作为当地政府的唯一支柱产业,无论是社会动荡、经济危机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都会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冲击。

旅游业和旅游活动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保存和发扬了当地特有的文化,对本地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要对本地文化内质、纯粹性注意保护防止遭到破坏和退步;促进了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达到共同进步;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和改善。由于旅游者来自于各种文化地域、旅游者素质高低不同,要防止破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和安定。

发展旅游能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收入、社会影响,对资源合理、充分的利用,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能使自然资源与生存条件共同有利的发展。只有两者相统一,才能达到和谐共建的发展。

旅游业面临怎样的问题?

一个城市要发展旅游,应该具备哪些先决条件 旅游业面临怎样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但是目前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诸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却限制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实现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旅游的渴求也越来越迫切,旅游业道德出现在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往往很看重旅游地的非经济价值;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人们则往往更看重旅游地的经济价值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而忽视了旅游对风景区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许多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址,为我国旅游业的开发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旅游和相当程度的自然生态支持;但我国旅游业所面临的实际环境问题却不容乐观。在一些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影响甚至限制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旅游城市生态环境恶化。旅游业的兴旺,使旅游接待地的流却人口增加。旅游交通的频繁`和飞机、汽车、游艇等交通工具废气排放量的增大,致使旅游接待地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水质污染加剧。许多穿城而过的河流已遭严重污染,水色发黄甚至发黑。另外,旅游接待地人满为患的状况,也加重了当地基础设施的负担。水、电、交通等的供应因需求量急增而显不足。
  (二)旅游者环保意识差,加重了旅游景点的人为破坏因素,在旅游景点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旅游者触摸攀爬名胜古迹,在部分古迹上乱刻乱画的现象也不时发生,所有这些,都使名胜古迹的本来风貌和存在寿命受到严重威胁。一些穿着入时的旅游者随手丢垃圾的不良行为,也致使风景区的美观大打折扣。更有少数旅游者,竟在旅游区狞猎、采集、露营、野炊,这既加重了旅游区的生态负担,又可能造成物种稀少,甚至灭绝,使旅游区的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三)旅游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旅游景点“超负荷”工作屡见不鲜。现阶段我国旅游企业和景区管理部门之间,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交叉混编的情况,这使得上层管理者处境尴尬。一方面,作为公司领导,他们要对企业负责,争取尽可能盈利;另一方面,作为政府专职机关的行政领导,他们又必须综合考虑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不愿做有损景区资源的事,严格地说,他们是在良心的制约下做工作,没有完善的法规制约下的企业化经营,很容易将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推向难以承受的风险之中。
  绝大多数的风景区在五一、国庆等旅游高峰期,均不同程度地“超负荷”工作。景区游人接肩比踵,空气污浊,旅游质量大受影响。我国古文化宝库“敦煌莫高窟”,因游客量过多,空气中HO和CO的含量持高不下,许多精美佛雕的颜色已发生变化,内在物理,化学结构也受到影响。还有许多奇山异洞、秀水珍木,也因过多地被人类光顾而面目“狰狞“。
  (四)对旅游资源的掠夺性开发,造成了部分资源的破坏。我国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已被砍伐1/2,致使云南的大象、老虎不是向缅甸逃跑,就是窜出自然保护区,毁坏庄稼、伤害人畜。座落在湖南、湖北交界处的著名四大湖泊,目前仅剩下长湖和洪湖。1951年湖泊面积还有217.44万亩的洪湖市,到1987年只剩下70.29万亩;但是,目前仍有很多国内外房地产、旅游开发商加速挤占洪湖水面。还有一些地区,为了追求近期经济发展,在风景名胜区迅速扩建高档宾馆、饭店、疗养所、“培训中心”,以及索道、滑道、城市娱乐设施等,造成了一些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工、商业,破坏了旅游资源,这实质上危害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针对我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以期更好地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目前我国旅游城市存在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水污染和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多元性,建议采取以下综合治理方法:
  1、对于空气污染,主要采取减少和切断污染料源的方法。由机动车辆尾气所造成的污染,可采用安装净化装置的措施。位于上风向的污染企业一定要责令搬迁或关闭。
  2、对于噪音污染,主要采取时空上调配和限制的方法。时间上,在人们午休和夜休期音,建筑施工及其它噪音较大的工作应尽量停止;空间上,城市功能分区应明确化,噪音分贝量大的交通站、娱乐区应与行政办工、文化区,居民区分开,使噪音分贝量降低到国家规定的各种功能区标准。
  3、市中水体污染大多为河流污染,因其流动性,污染的治理重点仍然是放到污染源的控制上。湖泊的治理应坚持“谁污染谁出钱治理”的原则,并立出相应的法规条例,将现在污染的治理落到实处,并限制新的污染出现。
  4、对于垃圾污染,更多的是采取宣传和强制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我们应该树立起环境质量意识,认识到环境质量的优劣是关系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大事;并且要树立环境首先意识,为全人类及其后代保护好环境,保护好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另外还要树立环境公德意识,不为满足个人私利,不为局部或眼前利益而损害他人或全局的利益,让人类贴进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完善旅游资源管理体系,适当限制游客量。应尽快改变旅游企业中政企不分的现状,取消旅游企业与景区管理部门之间的人事交叉,公司主管与政府官员应各司其职。另外,应建立尽可能完善的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景区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国旅游资源的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理性化的道路。
  针对个别时期,个别景区游客量过多的状况,景区主管部门应注意适当限制售票量;同时,开发增设新的景点、卖点(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以分散游客量,使旅游资源在其所能承受的限度内接待参观游客。
  (四)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资源开发需要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从的广泛参与和合作,因此,国家应建立全国性的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和相应的管理法规,以指导和协调旅游旅游资源开发,约束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不良行为,把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外部不经济效应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政府还应积极组织培养环境资源市场,更多地采取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税、押金制度、排污交易制度等经济手段,通过客观财政和金融措施对那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有利于资源活动的或是那些能够产生正的外部性活动者提供支持,包括各种优惠贷款、赠款、补贴以及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基金等形式,使旅游环境问题解决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之中。
  总之,旅游业已不再是人们所说的“无烟工业”,它也同样会影响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无论从生态方面考虑,还是从经济方面考虑,我们都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促进环境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发展旅游资源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个城市要发展旅游,应该具备哪些先决条件 旅游业面临怎样的问题?

一是对旅游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能使旅游者得到一定的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二是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能给旅游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事物才能被称为旅游资源,具有一定的游览价值是旅游资源开发的核心。

发展旅游业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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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的开发旅游业会给生态带来严重的破坏,会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灾害,从而抑制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会给国家增加负担。 旅游业带来了很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1)旅游市场竞争过度,旅游价格秩序混乱。我国旅游产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高利润行业发展到目前的低利润甚至负利润的行业,表明我国旅游产业事实上已经步入了供过于求的局面。这种因供过于求所致的旅游市场无序的、恶性的削价竞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景区(点)的门票价格过高。据调查,我国不少旅游区(点)的门票价格普遍“高”得惊人,在门票价格高的旅游景区中,又以模拟仿造的“城”、“都”、“窗”、“馆”之类的所谓文化景观的门票价格偏高,且游客普遍认为它们的文化品位、文化内涵“不值这个价”。“高定价、高回扣”,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有的擅自搞“园中园”乱收费,在公园中硬塞进一些粗俗的表演和格调低下的游览项目,搭车收费,一些饭店、餐馆、娱乐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高收费低服务,混水摸鱼、“野马”横行,肆意宰客。二是宾馆饭店价格过低。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对旅游项目投资的规模和结构把关不严,以致我国不少地区出现宾馆、饭店供过于求,旅游项目重复开发建设,旅行社发展失控,导致僧多粥少,经营者无奈只好实行“高标价”下的“高回扣”政策。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旅行社、宾馆饭店和风景区等同质产品市场。不少旅游企业,为了获取最大限度的市场占有率,完全不考虑利润收益情况,盲目地大幅度削减旅游产品价格,与同行展开恶性竞争,对行业协调造成极大破坏。而另一些旅游企业为了保住或夺回自己原有的市场,也不得不纷纷削价参与竞争,如此反复,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旅游企业自身利益严重受损,甚至连企业的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 三是旅游社低价恶性竞争,“零、负团费”现象时有出现。调查发现,这种低于成本的、恶性的削价竞争只会使旅客们的旅游质量大幅下降,高额回报大行其道,严重扰乱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使旅游市场环境趋于恶化,与其“朝阳产业”的产业特征背道而驰。四是旅游娱乐购物环节价格极不规范。一些定点旅游购物商店和娱乐场所以高额回扣诱使导游和司机,从而出现在接待中总是安排游客购物和消闲消费;加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天高皇帝远”、监管不严,致使风景区内的一些兜售旅游纪念品的小商贩往往擅自哄抬物价,全然不顾其商品的质量和真正价值,从中牟取暴利,造成旅游产品的价格与其价值严重背离,极

如何处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急急急急

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合理开发,把原有的特色内容保护好,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加旅游者的眼光加以建设,要大众化,能适合整体人群,投入与产出要符合当当前市场,请专业人士预算。与政府主管部门和景区民众协调妥当,多做宣传,提高知名度,为以后市场做打算。开发与保护,是一对矛盾。要开发,就没了保护,要保护,就不可以开发。既要开发,又要保护,这中间,就有了一个“度”的问题。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度”?过分开发,破坏环境,造成不可持续发展,过分保护,资源就不可能产生效益。我认为这个“度”,应该是有限开发,充分保护。
  整体为下列几个原则:
  1、市场分析及导向原则
  旅游开发需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所谓市场导向原则,就是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内容和变化规律,确定资源开发的主题、规模和层次,开发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旅游市场需求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在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坚持这一原则是非常必要的。需要充分了解主要旅游目标市场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历史背景、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分析各地特别是主要旅游目标市场所在地的旅游需求特征。
  2、突出资源独特化原则
  地域分异规律导致各地区旅游资源之间具有差异性,从而形成不同的特色。旅游资源是旅游产品开发的依托。旅游产品开发成功与否,在较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旅游资源利用得当与否。有特色才有吸引力、竞争力和生命力,所以旅游产品开发必须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所以,在开发某种或某类旅游产品时,必须充分考虑该旅游产品开发所依托的冰雪旅游资源的性质、特征
  3、产品结构优化原则
  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原则就是以本地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旅游产品多样化、系列化、配套化。旅游需求是包括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在内的综合性需求,因此,旅游经营者需对各类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开发,使其协调发展。同时,要兼顾豪华、标准、经济等各档次旅游产品的开发,满足各个阶层旅游消费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4、环境保护与社会效益原则
  开发旅游资源的目的是更好的利用旅游资源,而生态环境则是旅游资源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只有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旅游资源的开发才能成功,这是旅游资源开发的一条总原则,也是旅游开发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方法:1、寻求准确有切入点,利用可持续发展原有资源。
  2、旅游产品和其它商品一样,分导入期、产出期、增长期、平稳期、衰退期,做好市场宣传,
  巩固市场机制,让你所开发旅游产品有更长、更稳的生命周期。

描述旅游资源开发的有利条件

旅游资源开发的有利条件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去分析其有利条件,比如本身就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交通发展便利优势、气候的优势等等,这些都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才能分析得出。

创办省级旅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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