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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安徽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政策

2023-04-11 21:46:40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黄冈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安徽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政策

安徽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政策?

安徽省新农合相关政策 一、 基本原则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受益面;相对统一、 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正确引导病人流向,合理利用基层卫生资 源。 二、 基金用途: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基金分为两大类,风险基 金、统筹基金。风险基金是由基金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原则上保持当年 基金总额 10%。 三、 补偿模式:住院统筹,结合门诊统筹模式;大病统筹模式。 四、 住院补偿 (一)起付线,二级甲等医院,起付线为 300 元,对五保户、低保户、重 点优抚对象原则上不设起付线,一年内因患不同疾病,多次住院, 只算首次住院起付线。 (二)补偿比例:为 60%,以后还有可能进一步提高,鉴于基金的承受力制 度公平性和惠普性的理念,任何特殊情况下,新农合基金的实际补偿比例 不能超过 80%。 五、 慢性病补偿,每年 6、12 月各累计结报 1 次,按 40%的比例进行补偿, 累计补偿封顶为 2000 元,所需资料为病历、诊断证明书、辅助检查资料。 慢性病有以下几种:高血压(Ⅱ期) 、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 梗塞恢复期、 风湿性关节炎、 慢性活动性肝炎、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 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 恶性肿瘤放化疗、 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 再生障碍性贫血、 血友病、 精神分裂症、 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按住院补偿 执行。 六、 子宫肌瘤、阑尾炎等 10 个单病种定额补偿。 七、 参合农民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与当次住院密切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 纳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一并计算,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外院进行检查的 费用记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按比例补偿,未参保新生儿在产后 7 日内因疾 病住院而发生的医药费用可补偿。 八、 注意事项 (1)参合农民住院须核对证卡,防止冒名住院。 (2)不得降低入院标准,将门诊病人转住院或挂床治疗。 (3)严格控制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外用药比例,我院不得超过 10%,使用目录外 药物,必须告知患者,填写目录外药品申请表。 医保相关注意事项 (1) 医保起付线与新农合不同,个人必须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一年内首次住 院为 400 元,第二次降低 100 元,第三次起不再支付起付线。 (2) 诊疗过程中实施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救原则, “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准则。 (3)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和医疗保险证历。 (4)应为参保人员规范记载门诊病历及有关资料,为住院参保人员建立完整的 住院病历、检查、化验和诊疗等各项纪录应清晰、准确、完整等妥善保存,门诊 处方至少 2 年,住院病历为 15 年。 (5)不得降低或提高出入院标准,防止挂床住院。 (6)转院相关问题,不得将有能力治疗的参保人员转出,若转出后发生费用由 我院承担,我院转诊率不得高于 4%。 (7)除急救抢救外,使用目录外药品需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 (8)使用内置材料,外出购药品需填写特检、特治单。 (9)严格掌握各项检查、化验、治疗适应症,不得做不必要检查、化验。 (10)严格掌握药量、不得滥用,使用目录外药品,需告知家属,填写申请单。 (11)离休干部,门诊急性病药品不超过 7 日量,慢性病 15 日量,特殊慢性病 最长不超过 30 日量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