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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生管理规定

2023-04-28 21:48:58 互联网 未知 综合

临床医学生管理规定?

临床医学生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第四条考勤规定: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教学活动,包括军训、上课、实习都要遵守考勤制度。学生不得无故旷课、迟到与早退。


第五条请假规定:请假规定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请假规定执行。学生有事要耽搁课程必须课前请假,有特殊情况者,可以提前电话告知学生科(请假超过半天向学生科请假)或科任老师(请假时间恰好为该教师所上课程即可向其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待事后本人到学生科办理补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超假未返校者,均视旷课处理;


第六条 违纪归类:


1.迟到早退旷课类:凡上课预备铃声响后才进入教室的即视为迟到,教师未提示下课即自行离开视为早退,迟到15分钟才进入教室的视为旷课。(按川北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擅自离开实习点者,一天按6学时计算)


2.违反课前要求类:学生不得将食物带进教室,更不准在课堂上进餐、吃零食等;学生上课时做到衣着整洁、得体,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3.违反课堂纪律类:学生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学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MP3播放器、MP4播放器、便携游戏机及其他同类产品等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不准在课堂上窃窃私语、嬉笑打闹或随便出入教室、接听手机等影响老师讲授和其他同学正常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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