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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核算依据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啊

2023-04-19 22:04:39 互联网 未知 综合

 残保金核算依据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啊

残保金核算依据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或不计提,上交时,直接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啊?

计算方法:(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00%,企业80%)=应缴纳保障金。

(注:1、在职职工数”: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纳税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可参照其计税工资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核定。

2、残疾职工人数”: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资待遇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

3、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资数为准(省、市、区、县有所不同,可以问问你们当地的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