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如何办理准生证
大连如何办理准生证?
办理条件
1、依法结婚
2、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实行自愿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3、生育后进行登记的,必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进行登记。
温馨提示:大连生育登记单就是大连准生证。
办理材料
需提供夫妻双方的:
1.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
3.结婚证。
另:
属于离婚后再婚的需提供:
(1)离婚证
(2)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注: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委托书》,以及其它情形所需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向子女拟落户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步骤二:计生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且声明事项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本信息一致的,当场发放《生育登记单》。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夫妻任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上班时间: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9:00-16:30
咨询电话:
中山区:82720073西岗区:39619189沙河口区:84368607甘井子区:86319213
旅顺口区:86395570金普新区:87692016普兰店区:83117167
瓦房店市:85617365庄河市:89727689长海县:39370063
高新区:84793641长兴岛经济区:85283806花园口经济区:8916902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
(2)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与“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1、申请,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审查,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3、审批,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证件发放,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